一、一般要求
将现场检测结果经分析处理后形成的各项结果与报告(含原始记录)中对应技术要求和设计施工要求逐项进行比较,判定规则如下:
1、对强制性和严格性标准要求,检测结果满足标准要求的判“符合”,否则判“不符合”。两种评定结果均在报告中对应项评定栏中填写。
2、对允许有选择或有条件执行的标准要求,检测结果满足标准要求的判“符合”,填入报告中对应项评定栏;检测结果不满足要求的不作判定,可在备注中提出建议。
二、基础检测合格性判定
1、桩利用系数:现场目测桩的引用数量,根据图设计要求,判断是否合格。
2、柱主筋直径:用游标卡尺现场检测柱主筋规格,填写桩主筋的直径,单位为毫米(mm)。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判断是否合格。示例:螺纹钢φ20,圆钢φ18。
3、桩利用主筋数:现场目测,填写单桩实际被用作基础接地体的主筋数量。
一般要求:单桩利用为四条,最少不少于两条(正常情况)。
4、引下线间距:根据图纸设计要求检查引下线设置位置是否符合图纸要求,特殊情况可以用激光测距仪或卷尺测量间距。
5、引下线利用主筋数和规格材质:目测和游标卡尺度量,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利用柱主筋作为引下线的钢筋数,并标出其直径大小。根据设计图纸判定是否合格。示例:利用两条φ20螺纹钢作为柱主筋引下线,则填:2×φ20螺纹钢。
6、引下线结构主筋色环:结构柱内作为引下线的主筋需要进行色标。一般要求结构主筋应在接头处用黄色油漆涂刷长度2~5cm的色环。(实际检测中,对油漆颜色和刷漆位置不做具体要求,但是需要满足清晰、显眼的目的。)
7、检测承台、地梁焊接施工质量:检查承台与桩焊接质量,根据设计要求判定是否合格。搭接焊要求:扁钢与扁钢搭接: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,不少于三面施焊;圆钢与圆钢搭接:双面施焊时长度≥6倍直径,单面施焊时长度≥12倍直径;圆钢与扁钢搭接:搭接长度为双面施焊≥6倍圆钢直径。
8、等电位预留:检查总等电位和局部等电位数量、规格、材质、跨接(规格材质)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,并判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搭接焊要求:扁钢与扁钢搭接: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,不少于三面施焊;圆钢与圆钢搭接:双面施焊时长度≥6倍直径,单面施焊时长度≥12倍直径;圆钢与扁钢搭接:搭接长度为双面施焊≥6倍圆钢直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