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设计原则及依据规范 山西防雷工程
1、首先考虑人身安全
2、保护设备及被保护对象不受损害
3、设计依据、标准、规范
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GB50057-94)
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GB50057-94)2000年版
《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》(GB50343-2004)
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169-92)
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》(JGJ18-96)
四、确定建筑物保护级别 太原防雷检测
根据GB50057-94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(2000版)中的第2.0.3条 遇见下列情况款之一时,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:
1、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.012次/a而且小于0.06次/a的住宅、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。
2、按N = kNgAe计算,该区域年雷击次数在0.05次左右,而此区域人员又比较集中,故应按三类防雷建筑物进行本方案的设计。
五、设计方案 忻州防雷检测
5.1 直击雷防护措施
针对整个园区及建筑物进行防护。
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,按照三类建筑物防雷设计。在园区选择合适位置安装法国进口ESE6000型提前放电避雷针。共计3根,安装总高度19.00m,避雷塔高18.00m(圆钢三角塔),避雷针引下线连接到防雷接地网。引下线材料可选用镀锌扁钢(圆钢)。在地平面基础上最小保护半径为115m。
5.2感应雷的防护措施
根据对雷电波的频谱分析,雷电波的绝大部分能量集中在工频附近。因此,雷电波极易和电源线发生耦合。根据统计资料表明70-80%的感应雷和雷电入侵波来自于电力传输线。根据《YD5078-98》的有关规定,对雷电入侵波应分区泄放,直到将感应过电压降到设备可以承受的水平。因此,电源系统的防雷应采取“多重保护、层层设护”的原则,根据设备的重要程度和地理位置进行有重点、有层次的保护。根据要求电源系统设计为三级防护。
5.2.1 科目三(路考)防护措施
在科目三(路考)控制箱内电源各安装一台TD230型单相电源避雷器,作为防雷系统的电源保护。抑制外部电源传输线引入的感应雷电流。该避雷器带失效指示,最大放电电流达10KA。
在科目三(路考)控制箱内控制信号上各安装一台TU-12型信号避雷器,作为防雷系统的信号保护。
5.2.2 机房和监考中心防护措施
a) 针对电源系统的防护
在机房电源进线处安装一台TC40-385/4型三相电源避雷器,作为防雷系统的电源一级保护。抑制外部电源传输线引入的感应雷电流。该避雷器带失效指示,最大放电电流达40KA。